XX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事前沟通
局党组和人事科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沟通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二、分析研判和动议
坚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广泛征求局党组成员、相关科室、市纪委监委驻XX单位纪检监察组等方面意见,全方位深入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建议,人事科负责制定选拔工作建议方案,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工作方案应包括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内容。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谈话调研推荐
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一般为XX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相关人员(人员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XX单位考察组(由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人事科工作人员、市纪委监委驻XX单位纪检监察组人员组成)将谈话调研推荐结果汇总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2.会议推荐
人事科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情况,报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召开推荐会议,由局党组主持,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会议推荐表。由XX单位考察组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局党组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在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中得票相对集中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当天,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反映情况联系方式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组织考察
XX单位人事科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就考察工作方案与局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后组织实施。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XX单位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干部人事工作总结,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1.民主测评。组织XX单位全体在职在编职工填写民主测评表,XX单位考察组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
2.谈话考察。由XX单位考察组分别与XX单位全体干部在编职工以及相关人员(人员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进行谈话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关情况。
3.集体面谈。XX单位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干部人事工作总结,了解考察对象近年来的特色亮点工作、个人特点、主要不足以及有无须向组织报告的重大问题等。
4.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查阅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近几年工作总结,核查个人有关事项等,核查了解考察对象有关情况。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存档备查。查阅与考察对象有关的工作资料,比对和佐证其工作实绩。
5.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党风廉政和政治表现情况意见(在考察当日出具)。提出结论性意见干部人事工作总结,征求意见表经局党组和市纪委监委驻XX单位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
6.形成考察工作报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六、讨论决定
局党组在听取考察对象有关报告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职
1.在局党组讨论决定当天,将拟任职人选情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由局党组统一印发任职文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任职时间自局党组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3.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对干部进行考察,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4.干部任前谈话。由局党组指定专人同干部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干部本人撰写履职承诺书并签字。
注意:提拔科级干部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各个环节的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大于三分之二);在局党组讨论人事相关议题时,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考察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存档。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